
東琉線8家船舶運送業者因聯合調漲票價,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定違反公平交易法,總計裁罰金額達1,100萬元。
公平會於114年4月16日第1747次委員會議決議,認定泰富國際輪船、藍白航運、競強輪船、飛馬輪船、觀光輪船、眾益輪船、東信輪船與誠翔輪船等8家公司,自112年1月1日起共同調漲小琉球民宿優惠票價,並於同年4月1日起進一步調漲一般旅客票價,構成聯合行為。依違法程度與參與程度,分別裁罰藍白公司430萬元、泰富公司250萬元,其餘6家公司各70萬元。
根據公平會調查,該8家業者於111年11月至12月期間,原本各自對民宿業者提供不同的優惠票價,進行價格競爭。不過,藍白與泰富公司於111年12月間召開兩次會議,並邀請其他6家公司代表參加。會議中,業者就優惠票價與一般票價的調漲幅度與實施日期達成共識,會後透過聯營處內部確認配合執行。
調漲內容包括自112年1月1日起,小琉球民宿優惠票價調整為來回全票370元、半票200元;自112年4月1日起,一般旅客票價調整為來回全票450元、半票225元,單程全票250元、半票125元,並如期實施。
公平會指出,該8家業者在東(鹽)琉線的市場占有率合計逾80%,聯合漲價行為已削弱市場競爭,導致票價整體上揚,嚴重損害市場機能,故依法裁罰。
公平會重申,聯合行為是查緝重點,業者不得藉由會議、通訊軟體等方式協調價格、數量等交易條件。民眾如掌握聯合行為「合意」證據,歡迎檢舉,相關獎金已大幅提高;業者若主動配合調查,亦可依「寬恕政策」申請減免罰鍰。